2018年2月14日 星期三

[電影觀後] 意外 (Three Billboards Outside Ebbing, Missouri)




How come I wonder? 'Cause there ain't no God and the whole world's empty, and it doesn't matter what we do to each other? I hope not. 
(怎麼會這樣呢?是因為上帝不存在,而世界是虛無的,所以我們如何對待彼此並不重要嗎?我希望不是。) 

我不喜歡沒有幽默感的人。故而有的電影製作,情節完整、敘事宏偉、經費充足,唯獨少了幽默感,即便理性上能夠認可是優秀作品,情感上總覺得疏離。

Martin Mcdonagh的電影對我來說是那種,論格局究境界總差了臨門一腳,你感覺它有潛力成為傳世神片,但不知是導演不樂意還是怎麼的,就是不夠完滿,結果只能在cult圈受到流傳和追捧,但你不在乎,還是藏在心底珍愛多年的。

本片沿襲了McDonagh的所有經典元素:話劇式的結構、開放式結局、黑色幽默、宗教指涉、政治不正確笑話、侏儒、侏儒笑話、Irish music、Woody Harrelson(?)。喜歡其前作《殺手沒有假期》(In Bruges)、《七個神經病》(Seven Psychopaths) 的人,應該無意外也會喜歡這部。:) 在電影院跟大家一起笑炸,感覺很好。(但是偶有必要努力無視情節中超現實之部分比如,把人打到半殘再從二樓窗戶丟下去居然不被以非告訴乃論嚴重刑事傷害罪移送法辦?)

另外一個似乎於所有馬丁的電影中皆反覆出現的主題,是透過自我犧牲獲得的救贖。看得出來導演推崇某種利他精神,在底色調偏絕望的環境中,讓故事中人各自尋求屬於自己的救贖,但他們的行為亦深深牽引著彼此,有人被救自然也就有人救人與自救。故事中Frances McDormand飾演一心為女兒復仇、渴望揪出殺女兇手的單身母親,角色塑造非常出彩,可說是全片最大看點。她不是那麼光彩正面的一個角色,或許都稱不上是稱職的母親,但她的痛苦又何嘗不發自肺腑,而隨著故事推演我們逐漸瞭解到復仇這件事大約也只是她的贖罪過程。畢竟死人不會說話,僅剩生者的意志在疾呼。

可說起來,人有時候需要的不過就是一點希望和善意——一點點愛,就能從全員覆沒到拍打上岸。就能夠原諒。
也許,正因為神不出來主持公道,我們如何對待彼此才是唯一真正重要的事吧。

P.S. Sam Rockwell為片增胖也還是那麼可愛啊。




2017年5月2日 星期二

抗痘紀錄 #2017.05

前言:
大家好!沒錯我就是那個受到了命運之神眷顧、活到25歲還在為痘痘所困擾的女子。啊哈哈。
長痘痘至今差不多已經十年,經久不癒,從高中就開始長,大學時期最為嚴重。以前還算是半個少女時,痘痘好發額頭和T區。神奇的是臉頰肌膚非常之好!!!我過去兩頰從來是不長痘的!!結果確切從邁入24歲開始,額頭是不冒痘了啦(但是還有疤和色素沈澱,眉心偶有生理痘),然而下巴和左臉差不多男生落腮鬍那個位置,竟一夜出現了頑固的粉刺,每到黃體期(每月約一週),埋藏的粉刺就蓬勃發展成大紅痘,然後排卵期又銷聲匿跡皮膚變超細,在黃體期看到我的人都會以為我青春期的痘痘還沒好,其實那是生理痘啊!怎麼辦好想天天排卵(?)

左頰那些閉鎖粉刺最讓人生氣,到現在一年多了都沒有消,而且由於色素沈澱化妝都不用contour了的感覺XD。今年下定決心將它們一舉鏟除,以下介紹方法。

2016年5月29日 星期日

論評論外表


  某種程度上,我反對評論他人外表的行為。

  我反對對別人外貌品頭論足的原因,不是基於我認為「評論外貌」這件事是倫理上天然錯誤的,而是基於我相信人有拒聽的權利,是否拒聽全然取決於當事人的意志,即他/她有沒有意願以外貌盈利或者消費眾人的注意力。而你不應當透過對外貌進行負面評價,來確認這種意志存在與否,就是說「拒聽」才是默認設置,而非評論後再看對方反應,是想聽還是不想聽、受激勵還是受傷,因為當結果是他受傷的時候,該評價造成的傷害已經不可逆了。

  舉例來說,一個女生穿得花枝招展走在車站,此處線索並不夠斷定她的意志是吸引異性、參加選美比賽還是純粹圖自己開心,前兩者都可能算作盈利,而此時應默認其開啟拒聽模式。反之,參加相親的人說你怎麼可以看我的外表不欣賞我的靈魂,那也是莫名其妙。

  父權社會有個問題就是,它總會默認你願意相親(此處為隱喻),但是透過鼓吹停止body-shaming,可以讓更多人養成「不用自己的主觀想法打擾別人」、「不去隨便臆測別人對自己外表的呈現有何目的」的好習慣。

  一些人可能會說出「愛吃就不要怕別人說你胖」或類似的話,這種說法的問題是它忽略了它評價的對象可能沒有要用他的外表從你身上獲取任何東西,有的人可能覺得我一生就是吃吃吃就很開心,胖死也開心,但是因為從小到大無數人在批評他所以他才自尊低落覺得需要改變。試問如果大家都不批評他,他就不可能出於本身意願尋求改變嗎?(健康考量或者想贏得喜歡的人芳心)
 

2016年5月26日 星期四

2015.11 北韓遊記 - part 3


平壤火車站

  一下火車,月台上一位身型嬌小、穿著黑色包裙、小跟鞋的女孩子就逕直走向我們。她朝丹麥朋友伸出一隻手"Hi, my name is Kim." 

  隨後我們了解到,一般而言,會由兩位說中文的北韓導遊來接待講中文的旅行團。然而由於本團有歐美人士,只講朝鮮語和英語的Kim特別被派來我們團。其實平時她是接待歐美團居多的。

  私下用中文聊天的時候,我們都叫她小金。小金的英語非常好,聽不出什麼亞洲人口音,若告訴我她是從小在國外長大的我也會信(不是我好騙,是她講太好好嘛!!),然而小金表示她從沒出過國。這整件事情令我對自己的外文能力感到十分羞愧。

  基本上,你能在平壤遇見的人,家境都不可能差到哪去,畢竟整個國家的上流階級都聚集在此地。Kim也是如此:她的父母是外交官,她畢業於平壤外國語大學(好像?),主修英語。大學時有一個愛爾蘭的外籍老師,專門教他們口語。她杏仁型的大眼睛上畫著纖細、黝黑的眼線。但是小金和其他的平壤女孩子在氣質上又有點不一樣,給人很西化的印象,甚至有點冰山美人的感覺。後來我們都變成她的迷妹迷弟了。

  小金告訴丹麥人,自己只比他早出生10天。也就是說,小金24歲,我們的青年小圈子又多了一位同齡人。
  「她有做功課耶。」丹麥朋友道。

  我們的另一位北韓導遊就是先前曾經提過的李先生,李導。我猜測李導大概也是在外語類大學學中文出身。在北韓,導遊執照並不好考,因此接待我們的人受教育程度都很高,這點倒也不令人意外。


2016年5月25日 星期三

2015.11 北韓遊記 - part 2


II.
  中國大陸的國慶假期俗稱十一(10月1號起為期一週左右),剛到北京的時候和學韓文的台灣室友討論十一要去哪玩,室友表示想去北韓,然後我就很興奮,因為其實自己也想去很久了,只是原以為一定找不到伴。不過當時已經計畫好了玩內蒙古,而且實在是兩邊都割捨不下,就決定還是先去內蒙,之後再找時間去北韓。


  為什麼我一定要趁人還在中國的時候去北韓呢?答案很簡單,因為台灣人出入北韓一定得經過中國。一般說來,外國人要進入北韓不外乎兩種路線:一種是從北京首都機場,搭乘高麗航空(Air Koryo,一家經常被評選為世界最糟糕航空的北韓國營航空公司)直接飛到平壤順安機場。班次很少,一週只有幾班吧,我看我Instagram上關注的大部分經常出入北韓的記者都是搭飛機的;另一種則是由中國東北邊境,搭火車,穿越鴨綠江入境。我不敢說哪種方式比較好,畢竟我還沒嘗試過搭飛機入境,但可以肯定的是搭飛機的話,屁股就不會坐得那麼痛!我們從北京坐了八個小時的高鐵到丹東,屁股都要坐穿了⋯⋯


  但是搭火車入境也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好處,那就是從邊境進入北韓之後,你可以觀察沿途農村的景象,窺見普通百姓的生活風貌。

  而且你從台灣報團,與在大陸報團的費用是不一樣的。據我在網路上讀文章的印象,台灣報團的話,加機票價格得要台幣六萬多,我這個旅行社報給我的團費是人民幣2800,折合台幣才一萬多。儘管還要自付北京到丹東的車費、以及丹東第一晚住宿費,但都是小頭,且已經便宜許多。旅行社資訊是十一時已經去過北韓的室友給我的,我比較懶就沒有貨比三家。另外一個同樣假期去了北韓的台灣男生,是從淘寶上買的行程,價格和行程應該大同小異,不過他們沒住羊角島飯店而是住高麗飯店。(平壤給外國人住的飯店一般也就這兩家了,柳京還在蓋⋯⋯)須特別一提的是,旅行社承辦人(以下皆簡稱丹東姐姐)告訴我朝方政策規定,團費是按原國籍國家的經濟狀況劃分,雖然看起來很沒道理不過丹麥朋友最後就被收了4200 RMB,我自己2800 RMB,丹東姐姐稱中國人要更便宜,但我不清楚確切數字,也不知道有沒有匡我吶。
 

Day One: 
丹東


 

2016年5月21日 星期六

2015.11 北韓行 - part 1 前言



I.
  旁友們可能(不)知道,小妹我對北韓懷抱著奇特的情愫,可以說是興趣,又近乎迷戀。有時甚至感覺,如果能去平壤住上一年半載,好好將那邊的生活記錄下來,於我而言亦是可以接受的。北韓是一個神秘而封閉的國度,小時候,對它主要的印象除了媒體經常在報的發展核武,就是九零年代的餓殍遍野了。另外,窮到吃人一類的傳說,也曾在童年的大腦中留下比較深刻的印記。然而,除了這些粗淺的、甚至談不上知識的印象,我一直沒有深入去了解過這個國家,直到前幾年讀了Barbara Demick的《我們最幸福》(Nothing to Envy)一書。《我們最幸福》以報導文學形式寫成,講述六個脫北者的故事,他們都來自北韓東北工業城市「清津」,但是階級、身分背景各不相同。這本書自2009年問世來就取得挺大規模的成功,我記得2010年的時候博客來還曾高調昭告過中文版出版。這本書對我影響蠻深,我覺得書中的很多描述是那種,會長久地留在你心裡的。你會一直記得這些人,他們的故事會不斷糾纏你。(我剛剛在想haunting這個字,但我想不出更好的中文對應詞)

  所以那時候我就在想,如果能去北韓看看不知道會怎麼樣,事實上也真的去成了。

  一提到前往北韓旅遊,許多人的第一反應都是:北韓?去得了嗎?回得來嗎?我爸更是直接了當地表示:不可以!都要打仗了你還去!(那陣子憂慮北韓核擴散和導彈對準南韓的報導很多)其實北韓近年來越來越開放觀光,所以去「玩」的外籍人士還真不少,其中以中國遊客為大宗,而歐美遊客,每年也保持在千位數。只是說自由行是不允許的,因此勢必得跟團,在導遊、領隊及cameraman的陪(監)同(督)下,完成一些制式的行程(DMZ、銅像、平壤地鐵等)、走馬看花地欣賞些彰顯祖國榮光的東西。

  平心而論,對於普通觀光客而言,前往北韓並不是什麼生死攸關的大事,甚至連冒險都談不上。雖然偶爾還是會有不幸事件發生,比如今年初,就有一名美國大學生(Otto Warmbier)因為從飯店偷了政治標語被抓到,被判勞改15年,而且不得上訴。(有興趣的人可以參閱這則端新聞:https://theinitium.com/arti…/20160317-dailynews-north-Korea/)我當時剛好發摟到這個事,看到他在開庭影片裡哭成淚人兒,說自己是迷途的羔羊什麼的,覺得實在是......太可怕了......

  總之,去北韓不是特別危險,但也絕非毫無風險,我上面兩段就分享了這麼個饒富趣味的概念。

2015年5月1日 星期五

JA & Tom Lefroy那些事


1795年,珍•奧斯汀二十歲。她的鄰居朋友Lefroy太太有一名侄子Tom Lefroy,是愛爾蘭小帥哥,一名未來將成為愛爾蘭首席MP的法律系學生。那年聖誕他來到了史蒂文頓 (Steventon),跟Jane Austen在幾場舞會當中共舞,兩人於是熟絡了起來。據說Lefroy個性害羞內斂但擅辯論,有些人猜測他是達西先生的原型,因Lefroy走後不久,Jane就寫出了《傲慢與偏見》初稿。

如果不是家族的阻攔和經濟地位的考量,這彼此傾慕的兩人說不定會結婚的。其實嚴格說起來兩個人家世背景都不算差--珍爸好歹也是當地的Clergyman--只不過彼時Lefroy需要拿到法律學位,更需要一門好親事,他的家族有七個人要靠他養,而當時年輕的Lefroy和JA都無權無錢,家人並不認為他們是理想配對。沒多久,Lefroy就離開了史蒂文頓。晚年,高齡94的Lefroy曾經對後輩承認年輕時愛過珍奧斯汀,但表示那只是稚氣的愛。

1796年一月,JA在寫給姐姐Cassandra的信中,以她特有的詼諧口吻描述Tom Lefroy,誇他有紳士風度、長得好看,同時說他這人唯一的缺點,就是那天早晨穿的白大衣實在太白了!幸而時間會磨滅這項致命缺陷……還說Lefroy是Tom Jones粉絲所以白大衣是模仿Tom Jones一書。不知那本書內容為何,只知Lefroy把它借給JA看,文藝青年的交流很萌。幾天後,另一封給姐姐的信中,奧斯汀寫道:「終於迎來了我將跟Tom Lefroy調最後一次情的這天,當你讀到這封信時,一切已經結束了——想到這憂愁的念頭,眼淚就快掉下來⋯⋯」我愛JA的搞笑,不過此言裡頭大概也有幾分認真的成分。這一點,從將近三年後JA還記掛著Tom Lefroy便可見端倪。

鄰居Lefroy太太可能是覺得對JA有點過意不去,隨後給她拉了個皮條:讀劍橋的單身青年Samuel Blackall。但是JA並不喜歡他,大概就像Elizabeth厭惡Mr. Collins一樣吧。看到後來Blackall寫信的口吻,我也反感他了。一股渣男氣息撲面而來啊……………

1798年,也就是三年後的某天,Lefroy太太前來與奧斯汀一家共進晚餐。JA事後在書信中略帶苦澀地表示:有趣的內容該聽的都聽了,而如果我告訴你Lefroy太太半點沒提到她的侄子、對於她的朋友(指Blackall)也只提一點的話,你就會同意實在沒什麼有趣的。我又太高傲了,以至於不願意問起他(Lefroy)。(珍姑你明明就很在意啊!啊看到這邊我心好疼!)但是JA的拔拔好頂讚地幫女兒問了Tom Lefroy的近況,所以還是有打聽到一點,此處應向拔拔報以掌聲!Lefroy太太給JA唸Blackall的信,內容大致是說聽聞奧斯汀太太(JA她媽)身體微恙表關切、很想跟奧斯汀家熟悉但是以目前的情況是無法了布拉布拉……理解為放棄追求JA就可以了(喂怎麼理解的)。

終於不再被渣男糾纏奧斯汀很高興,幾近刻薄地在信裡吐槽自己很欣慰Blackall這封信裡顯露出的理性大於熱情,不像之前有些時候……以及按照這發展,很快她與Blackall的淡漠就會是相互的了(本來只有JA自己淡漠)……除非Blackall是那種抬頭不見低頭思念的人,好像也不是沒有可能嘛考慮到他在完全不認識JA的時候就可以這麼關切人家了啊!!

需要注意的是這段時間英國內憂外患、JA《傲偏》的手稿被出版社拒絕(且對方連讀都沒讀)、Lefroy又跟Mary Paul結婚了……簡直生無可戀,啊好想抱抱JA……1800年初,JA爸為了養病全家搬到巴斯(再後來又搬到喬頓),此後十年間,JA陷入創作休眠期,沒再寫出什麼作品,直到死前5年左右,年年出一本,要是不病死不知道還能有多少。(雖然諸如《P&P》、《理性與感性》、《諾桑覺寺》等書早在JA二十多歲時就寫好了,卻一直沒有出版,不斷地修繕直到1813年才出版了《P&P》)




參考資料:http://www.pemberley.com/janeinfo/brablets.html#letterqot

(部分翻譯為個人腦洞附會)(超爛的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