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5年,珍•奧斯汀二十歲。她的鄰居朋友Lefroy太太有一名侄子Tom Lefroy,是愛爾蘭小帥哥,一名未來將成為愛爾蘭首席MP的法律系學生。那年聖誕他來到了史蒂文頓 (Steventon),跟Jane Austen在幾場舞會當中共舞,兩人於是熟絡了起來。據說Lefroy個性害羞內斂但擅辯論,有些人猜測他是達西先生的原型,因Lefroy走後不久,Jane就寫出了《傲慢與偏見》初稿。
如果不是家族的阻攔和經濟地位的考量,這彼此傾慕的兩人說不定會結婚的。其實嚴格說起來兩個人家世背景都不算差--珍爸好歹也是當地的Clergyman--只不過彼時Lefroy需要拿到法律學位,更需要一門好親事,他的家族有七個人要靠他養,而當時年輕的Lefroy和JA都無權無錢,家人並不認為他們是理想配對。沒多久,Lefroy就離開了史蒂文頓。晚年,高齡94的Lefroy曾經對後輩承認年輕時愛過珍奧斯汀,但表示那只是稚氣的愛。
1796年一月,JA在寫給姐姐Cassandra的信中,以她特有的詼諧口吻描述Tom Lefroy,誇他有紳士風度、長得好看,同時說他這人唯一的缺點,就是那天早晨穿的白大衣實在太白了!幸而時間會磨滅這項致命缺陷……還說Lefroy是Tom Jones粉絲所以白大衣是模仿Tom Jones一書。不知那本書內容為何,只知Lefroy把它借給JA看,文藝青年的交流很萌。幾天後,另一封給姐姐的信中,奧斯汀寫道:「終於迎來了我將跟Tom Lefroy調最後一次情的這天,當你讀到這封信時,一切已經結束了——想到這憂愁的念頭,眼淚就快掉下來⋯⋯」我愛JA的搞笑,不過此言裡頭大概也有幾分認真的成分。這一點,從將近三年後JA還記掛著Tom Lefroy便可見端倪。
鄰居Lefroy太太可能是覺得對JA有點過意不去,隨後給她拉了個皮條:讀劍橋的單身青年Samuel Blackall。但是JA並不喜歡他,大概就像Elizabeth厭惡Mr. Collins一樣吧。看到後來Blackall寫信的口吻,我也反感他了。一股渣男氣息撲面而來啊……………
1798年,也就是三年後的某天,Lefroy太太前來與奧斯汀一家共進晚餐。JA事後在書信中略帶苦澀地表示:有趣的內容該聽的都聽了,而如果我告訴你Lefroy太太半點沒提到她的侄子、對於她的朋友(指Blackall)也只提一點的話,你就會同意實在沒什麼有趣的。我又太高傲了,以至於不願意問起他(Lefroy)。(珍姑你明明就很在意啊!啊看到這邊我心好疼!)但是JA的拔拔好頂讚地幫女兒問了Tom Lefroy的近況,所以還是有打聽到一點,此處應向拔拔報以掌聲!Lefroy太太給JA唸Blackall的信,內容大致是說聽聞奧斯汀太太(JA她媽)身體微恙表關切、很想跟奧斯汀家熟悉但是以目前的情況是無法了布拉布拉……理解為放棄追求JA就可以了(喂怎麼理解的)。
終於不再被渣男糾纏奧斯汀很高興,幾近刻薄地在信裡吐槽自己很欣慰Blackall這封信裡顯露出的理性大於熱情,不像之前有些時候……以及按照這發展,很快她與Blackall的淡漠就會是相互的了(本來只有JA自己淡漠)……除非Blackall是那種抬頭不見低頭思念的人,好像也不是沒有可能嘛考慮到他在完全不認識JA的時候就可以這麼關切人家了啊!!
需要注意的是這段時間英國內憂外患、JA《傲偏》的手稿被出版社拒絕(且對方連讀都沒讀)、Lefroy又跟Mary Paul結婚了……簡直生無可戀,啊好想抱抱JA……1800年初,JA爸為了養病全家搬到巴斯(再後來又搬到喬頓),此後十年間,JA陷入創作休眠期,沒再寫出什麼作品,直到死前5年左右,年年出一本,要是不病死不知道還能有多少。(雖然諸如《P&P》、《理性與感性》、《諾桑覺寺》等書早在JA二十多歲時就寫好了,卻一直沒有出版,不斷地修繕直到1813年才出版了《P&P》)
參考資料:http://www.pemberley.com/janeinfo/brablets.html#letterqot
(部分翻譯為個人腦洞附會)(超爛的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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